每一次分享怜悯这主题时,总有人会在心里议论说,那公义呢,似乎怜悯与公义是相对的,尤其过多谈论怜悯时,就会引起质疑,以为是恩典神学或恩典福音。
可是,反过来,甚少人会认为过多谈论公义会引起什么质疑,似乎大家都期望在这不公不义的社会中看见公义,讽刺地说,往往我们自身没有公义时,也会渴望在他人或教会身上看见公义。
因此,似乎制造了这样的印象——怜悯容易引来泛滥和纵容,而公义则带来修正和正直。这个印象难免叫大家都宁肯偏向公义,多谈论公义。
当然也不否定怜悯,只是大家宁肯把怜悯藏于心里,把公义袒露出来。
这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好,然而,不知不觉中却构成了一个趋向,大家都把怜悯藏起来,一谈起公义就容易引起共鸣,而怜悯,则演变为情感,是脆弱的,不便公开谈。
可是,偏偏整本圣经至少旧约,都在“怜悯”的基调下:
耶和华说:“我要显示我一切的美善,在你面前经过,并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华的名。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,要怜悯谁就怜悯谁。”(出33:19)
耶和华在他面前经过,宣告:“耶和华,耶和华,有怜悯,有恩惠的神,不轻易发怒,且有丰盛的慈爱和信实,为千代的人存留慈爱,赦免罪孽、过犯和罪恶,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,必惩罚人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”(出34:6-7)
耶和华——你的神是有怜悯的神,他不撇下你,不灭绝你,也不忘记他起誓与你列祖所立的约。(申4:31)
耶和华——你的神就必怜悯你,使你这被掳的子民归回。耶和华——你的神必转回,从分散你到万民中把你召集回来。(申30:3)
几乎旧约中每一卷书,每当神向祂的子民显现时,都表达祂的怜悯,不但祂彰显对子民的怜悯,同时祂也彰显祂自己就是怜悯。
神的怜悯源源不绝,不由于人的罪而变卦,却牢固乃至“固执地”向频频犯罪的子民表达怜悯,“如鹰将祂的子民背在翅膀上,带他们来归祂”(出19:4)。
然而,神的怜悯与祂的公义从来不是彼此矛盾的,祂不会对罪和过犯本身怜悯,就像祂常常自我宣告说,祂“万不以有罪为无罪,必惩罚人的罪。”
因此,怜悯和公义在神那里是“并行不悖”的。

对于神,怜悯和公义的并行不悖并不是难题,然而,践行在人间时,怜悯和公义则容易失衡,把控不准。
在人间,公义是道德和行为,那是可见的,容易判断的,而且有基本的标准,然而,怜悯就不一样了,那不容易被看见,也没有可测度的标准,像爱一样,还可以达到无条件的程度。
因此,比较而言,似乎公义比怜悯较易于理解和掌握。
对于一位反复犯罪又软弱的信徒,大家都渴望看见他的悔改,倘若他的生命像一滩烂泥,大家则逐渐感到不耐烦,屡次劝诫都不听,就只好搁置,让公义来唤醒这软弱信徒的良心了。
若是有人怜悯这软弱信徒,接纳和陪伴他,有可能会引起公义的人不认同,以为这样的接纳是纵容。
于是,同一个像烂泥的信徒,遇见趋向公义的牧者和怜悯的牧者,都会带来两种不同的待遇。
趋向公义的牧者,喜爱劝诫和指导,像教练一样;而趋向怜悯的,则喜爱聆听和扶持,像心理咨询师一样。
教练或心理咨询师的牧者,哪一位可以给这位软弱信徒带来转化?
这样说来,似乎又把公义与怜悯看为对立的概念,以致喜欢教练那样被规范和指引的信徒会喜欢教练式牧者,而喜欢心理咨询师那样被理解和拥抱会喜欢心理咨询师式牧者。
然后教练式牧者和心理咨询师式牧者亦不知不觉中也彼此对立起来,各自的信徒也不自觉站在他们喜欢的那边去看教会的牧养——
喜欢教练式牧养的信徒会批判心理咨询师式牧者太宽容,甚至他们会质疑牧者如此怜悯只是为了把人带到他那里,而不是神;
而喜欢心理咨询师式牧养的信徒则批判教练式牧者太自以为义,用道德批判将人推向律法,叫人反而远离了神。
我想没有人会把怜悯和公义分割,因为两者都是神的属性,只是人容易按照自己的取向来强调神的公义与怜悯,往往皆难以两者平衡,不是偏向怜悯,就是偏向公义。
其实不管我们偏向哪一边,作为人,我们永远都不是真正的公义与怜悯,即使作为牧者,所谓的公义和怜悯,总无可避免地带着牧者自身的偏见。
尽管牧者十分努力地去排除偏见,不以貌取人,然而,扪心自问,大概没有牧者可以宣称自己毫无个人取向。
个人取向并不表示过犯,那只是人性的一部分,是造成我们不断需要主的原因。就是当牧者意识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公义和怜悯,也认识自己内在无可避免的“偏见”和“偏向”时,牧者则懂得时刻回到神的怜悯里。
这是一个“微妙”,不管偏向公义或怜悯的牧者,当回到神那里谦卑祈求时,他们都渴望神的怜悯,尤其切望经历神的怜悯,牧者甚少求神的公义倾倒自己,只求主怜悯那个不完美又唯恐未能忠心的软弱的自己。
感觉好像每逢我们祈求公义时,都是指向那个不公义的他人,而祈求怜悯时,则指向那个软弱的自己,于是,又一次我们不知不觉把公义和怜悯对立起来,公义皆指向他人,怜悯则归自己。

这样说来,人都需要神的怜悯,我们在神怜悯的基调下,才有力量去行公义。
在神那里,公义与怜悯是并行的,并不存在先后次序,但,似乎在我们的经历里,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,神已经怜悯我们,神并没有按照我们的过犯来刑罚我们,却按祂的怜悯先让基督为我们的不义而死。
就如保罗说的:“从前,你们因着自己的过犯罪恶而死了,那时,你们在过犯罪恶中生活......然而,神有丰富的怜悯,因着祂爱我们的大爱,竟在我们因过犯而死了的时候,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。”(弗2:1-5)
故此,在我们的救赎经历里,是先蒙怜悯才晓得公义,换句话说,怜悯先行,后公义。
这个救赎经历提醒我们如何牧养,上述反复阐述的那些不知不觉把公义与怜悯对立起来的牧养现象,都反映了牧者站在一个自己的策略和取向来看待牧养,而非从“救赎经历”去学习和展开牧养。
唯有当牧者回到“救赎经历”里去理解牧养时,牧者才并行不悖地联结公义与怜悯。
那首要的第一步是,牧者意识自己人性的限制和无能,就懂得时刻回到神的怜悯那里,牧者首先经历神怜悯的光照和牧养时,才带着救赎的力量去牧养他人,而我们也学像神先前对我们的牧养一样——祂如何怜悯我,以致我如何怜悯他人。
不是怜悯与公义的问题,牧者根本没有能力平衡两者,也不是公义或怜悯的代言人。
没有神的怜悯之先,我们毫无公义可言,也由于神的怜悯,我们被列为公义,但那仍然是基于神的怜悯,并不是我们有什么公义。

《牧养札记系列》
我不是系统地谈论牧养,因为牧养也不是系统的,我所谈论的,是我在实际牧养中的体会和反思。我也不敢构建什么牧养“典型”,因为当牧养形成一个“典型”会引致“模式化”(stereotype),那是危险的。
当我试着叙述和整理我的牧养,我不是给自己一个结论,而是更敞开——在我已搭建的牧养领会上再继续踏前。牧养像灵魂一样,越往深处走,越有路可走。